第一條|立約雙方
甲方(受託方):幸李輕珠寶 負責人:李子枻
營業地址: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97號4F之20室
LINE 官方帳號:https://lin.ee/yIRpJJK8
乙方(委託方):由委託人於簽約時填入姓名、聯絡電話、電子信箱、通訊地址。
第二條|委託項目與規格
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製作紀念鑽石及相關珠寶鑲嵌(以下合稱「本件作品」),規格依本訂購單逐項填寫為準(含鑽石克拉數、顏色、切工、鑑定證書、鑲嵌材質、款式設計、戒圍/長度)。
紀念鑽石為以 HPHT 高溫高壓技術培育之實驗室生長鑽石,化學成分與天然鑽石相同,摩氏硬度為 10。乙方確認已充分理解紀念鑽石之原理與特性。
第三條|樣本約定
3.1 樣本種類:骨灰、毛髮或兩者併用。
3.2 交付方式:親送工作室清點封裝,或以具追蹤之掛號/宅配寄送,運送風險由乙方自負。
3.3 樣本保管:甲方以專屬密封容器保管並記錄訂單編號,不與他人樣本混淆。
3.4 樣本不足:若預檢或碳化階段判定樣本碳量不足以完成合成,甲方主動通知乙方,由乙方補寄逝者毛髮(寵物紀念鑽石得以主人毛髮補充)。補寄運費由乙方負擔,合成費用由甲方吸收。
3.5 剩餘樣本:合成後若有剩餘,得依乙方意願隨成品返還或依書面指示處理;乙方未於成品交付後 60 日內指示者,甲方得依殯葬慣例以禮敬方式處置。
第四條|作業流程與時程
4.1 流程:諮詢確認規格 → 簽訂同意書並支付定金 → 尾款結清 → 樣本交付 → 預檢與碳化 → HPHT 合成 → 切割打磨 → 國際鑑定(如委託)→ 珠寶鑲嵌 → 成品交付。
4.2 製作期:自定金結清日起算約 6 至 11 個月,實際時程因鑽石規格、合成與切割狀況、鑑定排程而異。
4.3 時程延誤:若因工廠排程、國際鑑定、不可抗力或樣本補寄致延後,甲方得知後 7 日內通知乙方,雙方協議合理延長期限,不視為違約。
第五條|費用與付款方式
5.1 委託總金額依本訂購單所載為準,含鑽石合成、切割、鑑定、鑲嵌及相關處理費用,不含匯款手續費及信用卡刷卡手續費。
5.2 定金 50%:乙方簽訂本同意書時支付。甲方收到定金後始進行排程與樣本交付安排。
5.3 尾款 50%:甲方通知成品完成日起 30 日內付清。付清後甲方始交付成品。
5.4 付款方式:現場客戶得以現金、信用卡或匯款支付(信用卡手續費由乙方負擔);線上客戶依 LINE 官方帳號通知匯款,匯款手續費由乙方負擔。
5.5 逾期未付:通知成品完成日起 30 日內未付清且未說明原因者,甲方得 LINE 或電郵催告 14 日內付清;經催告仍未付者,視為乙方放棄委託,定金不予退還,甲方得自行處分成品。
5.6 本件紀念鑽石含有逝者之碳元素,甲方保證不會以本件成品轉售第三人或用於其他商業用途。
5.7 發票開立:乙方若有統編需求請於簽約時告知,甲方協助安排。發票開立主體不影響本同意書之效力與履約責任。
第六條|變更、取消與退款
6.1 規格變更:樣本未進入碳化階段前得提出變更請求,價差另行結算。碳化啟動後除微調外不接受變更。
6.2 取消退款階段:
(一)定金結清後、樣本交付前:退還定金,扣行政處理費 NT$5,000。
(二)樣本已交付、尚未啟動碳化:退還定金 50%(即總金額之 25%),樣本全數返還。
(三)碳化已啟動、合成尚未開始:定金不予退還;樣本殘餘物返還。
(四)合成已啟動後:定金不予退還;若成品已完成,乙方仍應支付尾款。
(五)成品完成、逾期未付尾款:適用第 5.5 條,視為放棄委託。
6.3 法律依據:本件屬民法承攬契約,紀念鑽石為依乙方個人需求量身訂製之客製化商品,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第 2 項規定,不適用七日無條件解約權。
第七條|合成失敗與成品瑕疵處理
7.1 樣本碳量不足:依第 3.4 條辦理,由乙方補寄毛髮繼續製作。
7.2 合成過程失敗:若 HPHT 合成過程中發生鑽胚破裂、生長異常或其他技術失敗情形,甲方安排以剩餘樣本 免費重新合成一次;若剩餘樣本不足以再次合成,乙方依第 3.4 條補寄樣本,補寄運費由乙方負擔,合成費用由甲方吸收。
7.3 成品瑕疵:若成品之顏色、淨度、克拉數明顯偏離本同意書第二條所約定之規格(誤差超出業界合理範圍),經雙方確認後,甲方負責 免費重做。
第八條|驗收與交付
8.1 成品完成後,甲方以 LINE、電郵或電話通知乙方。
8.2 乙方付清尾款後得選擇親自至工作室取件,或由甲方以高價值掛號寄送(運費由乙方負擔,寄出後風險由乙方承擔)。
8.3 乙方收到成品後 14 日內應檢視成品;如有規格偏離第二條之情形應於此期限內以書面或 LINE 訊息通知甲方,逾期未通知者視為驗收合格。
第九條|售後保固與終身服務
甲方提供下列終身售後服務:
• 電鍍 K 金鍍銠:白 K 金作品之鍍銠保養,終身免費乙次不限期(不含郵寄運費)。
• 戒圍調整:原戒圍 ±2 圍內調整,終身免費乙次不限期;超出範圍或特殊款式另行報價。
• 鉑金髮絲紋整理:鉑金作品之表面紋路整理,終身免費乙次不限期。
• 6 個月瑕疵保固:交付日起 6 個月內非人為因素致工藝瑕疵,免費修繕。
人為撞擊、磨損、不當保養所致之損傷不在保固範圍,甲方得依實際工料費用報價。
第十條|資料保密與逝者隱私
10.1 甲方對於乙方提供之個人資料、逝者姓名、照片、樣本及委託資訊負保密義務,非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公開或用於本件委託以外之用途。
10.2 甲方於公開管道(社群、部落格、網站)使用本件作品及製作過程相關內容之授權,依第十一條規定辦理。
10.3 乙方個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保存期間為本件委託完成後 7 年。
第十一條|製作過程拍攝與使用
11.1 拍攝範圍:甲方為紀錄紀念鑽石之製作流程,於樣本交付至成品交付期間,將拍攝樣本秤重、封瓶、貼封條等服務作業流程,以及工作室環境、製作物件與成品靜物。拍攝內容不包含乙方臉部、身分證件、全名、地址等可識別之個人特徵,並將避開乙方衣著、配件等可能指向身份之元素。
11.2 使用範圍: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前項拍攝內容用於以下用途:
(一)甲方內部服務紀錄與存檔。
(二)成品交付時,一併提供拍攝紀錄予乙方留存。
(三)公開使用於甲方品牌行銷,包括官方網站、Instagram、Facebook、Threads、LINE 官方帳號、Google 商家、實體文宣與影音平台(Reels、YouTube 等)。
11.3 隱私底線:甲方於公開使用拍攝內容時承諾:(一)不揭露乙方姓名、聯絡方式、地址、身分證字號等個人資訊;(二)不揭露逝者全名(僅得使用姓氏、暱稱或關係稱謂如「父親」、「愛犬」等);(三)不揭露任何可識別乙方或逝者身份之個人資訊。
11.4 發布前確認:甲方於首次公開發布拍攝內容前,將以 LINE 訊息或電子郵件傳送預覽版本予乙方確認,乙方未於 7 日內回覆異議者,視為同意發布。
11.5 撤回權利:乙方得於任何時間以書面、電子郵件或 LINE 訊息通知甲方撤回前述公開使用之同意。甲方收到通知後將於 14 個工作日內下架可控制範圍之相關內容(已被第三方轉載、截圖或下載者不在此限)。
11.6 個別約定:若乙方就本條款有特殊考量(例如不同意公開使用、僅同意特定範圍等),得於簽約時口頭提出,並由雙方在本同意書空白處共同簽署註記。
第十二條|不可抗力
因天災、戰爭、疫情、政府命令、運輸中斷、工廠不可歸責之停工等不可抗力事由致無法履行或延誤者,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;甲方得知後 7 日內通知乙方,雙方協議替代方案或延長期限。
第十三條|爭議解決
13.1 本同意書依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13.2 因本同意書所生爭議,雙方本誠信原則協商;協商不成者合意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13.3 本同意書一式兩份,雙方各執一份為憑。